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自然循环、因地制宜、规划引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