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