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鼓励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服务记录、积分奖励等制度。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智慧养老服务产品,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