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区域主管机关收到有碍海上航行安全的报告或者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的申请后,应当立即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实际需要和接收范围,决定发布海上航行警告、航通告。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