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部门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