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章 场地使用权及其费用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场地使用费标准应当根据该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合营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土地主管部门备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