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民办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三十条已修改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审批同意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授予资格。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04年4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