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制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不得收取费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