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有效志愿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三)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措施;(四)志愿服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情形;(五)志愿服务有关争议的解决方式;(六)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