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志愿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

(三)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风险防范措施;

(四)志愿服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情形;

(五)志愿服务有关争议的解决方式;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