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第十五条已修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6年2月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