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五章 证件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审批签发旅行证件的机关,对已发出的旅行证件有权吊销或者宣布作废。公安部在必要时,可以变更签注、吊销旅行证件或者宣布作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