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六章 处罚第三十条有效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或者冒用他人的旅行证件出境、入境的,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单处或者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