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五章 证件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和台湾居民来大陆旅行证件的持有人,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其证件应当予以吊销或者宣布作废。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