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五章 证件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台湾居民在大陆遗失旅行证件,应当向当地的市、县公安机关报失;经调查属实的,可以允许重新申请领取相应的旅行证件,或者发给一次有效的出境通行证件。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