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六章 公示和证照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样式,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