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所出资企业及其投资设立的企业,享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经营自主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