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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用、处置企业国有资产。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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