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
关于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有效
发生战争、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用、处置企业国有资产。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八条
回到全文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