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第二章 奖励的标准和方法第九条已废止被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年节约或者创造的价值,自采用之日起,按十二个月为计算单位,并经采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