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实行统一的军品出口管理制度,禁止任何损害国家的利益和安全的军品出口行为,依法保障正常的军品出口秩序。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