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四章 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四条有效凡本人提出申请,承认并遵守集体企业章程,被企业招收,即可成为该集体企业的职工。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