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三章 集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三条有效集体企业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自愿组建、参加和退出集体企业的联合经济组织,并依照该联合经济组织的章程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