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七条有效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