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章 文书送达第一百零六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百零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