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检疫审批第十四条有效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办理禁止进境物特许检疫审批手续时,货主、物主或者其代理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并附具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签署的意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