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二章 许可程序第十七条有效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办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有关材料及时归档,并妥善保存,严格保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