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流域水环境资源承载力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量调查,进行水环境资源承载力评估。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