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第四章 合理利用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合理利用红色文化遗址资源,发挥教育、传承等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地方法规 · 固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