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自然遗产保护第三十三条有效在武夷山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应当划定防火区域,并设立明显的禁火标志,公布禁火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各种明火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