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自然遗产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禁止在特别保护地带建造坟墓。原有的坟墓,除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受国家保护之外,应当分期迁移或者深埋。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