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文化遗产保护第十九条有效对可能有地下文物遗存的区域,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勘察,划定地下文物遗存的保护区域。在划定的保护区域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事先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文物调查、勘探或者考古发掘;在其他区域发现文物遗迹的,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