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在实验区和特别保护地带,应当严格控制各类经营活动,确需开展经营活动的,必须经武夷山世界遗产管理机构同意,持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区域和经营范围内进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