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第三十九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领域项目的信贷投放,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