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绿色宜居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绿色发展、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全民参与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