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第二章 审计职权与审计范围第二十一条有效农村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调查时,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和支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