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内行走和逗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