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成果的转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组织协调实施科技成果的转化。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