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十九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和涉农科研机构、院校、技术推广组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试验、示范的土地,应当予以保障,在土地使用和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