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西沙群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向海水淡化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或者其他污染物的,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