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西沙群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开采地下水的,由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