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城市园林绿化单位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栽植,或者迁移绿化植被后在二十四小时内不能补植的,应当对种植土和树穴采取覆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城市园林绿化单位在道路中心隔离带、分车带和路边绿化时,回填土边缘应当低于道牙三至五厘米。

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