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三章 畜禽屠宰和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对未能及时销售出厂(场)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措施储存。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