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晋阳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晋阳古城遗址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并进行遗产影响评估。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4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