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负责老龄工作的机构应当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在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制定有关优惠政策,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丰富老年人生活、增进老年人健康的知识型、休闲型和保健型文化教育。鼓励社会举办各类老年学校。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7月2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