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八条已修改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技术推广机构、学校、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和依法经营、推广农作物、水产、畜禽林木等新品种和良种,以及农业新技术、农用化学新产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