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第二十条有效游行、示威过程中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交通秩序混乱,难以保证游行、示威顺利进行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决定对个别路段实行交通管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