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居住证申领第十九条有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需要查验居住证时,被查验者应当予以配合。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时,可以要求居住证持有人出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应当予以配合。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押居住证。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