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居住证申领第十四条有效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