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乌鲁木齐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有效
城市节约用水应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四条
回到全文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