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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条

有效

对法官的考核,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实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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