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第三十八条有效人民法院设立法官考评委员会,负责对本院法官的考核工作。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